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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石油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关于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19-03-25 08:42:33   作者:机械工程学院   浏览次数:


一、接收调剂专业

类型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

学术学位

080201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学术学位

080202

机械电子工程

学术学位

080203

机械设计及理论

学术学位

080204

车辆工程

专业学位

085201

机械工程

学术学位

080701

工程热物理

学术学位

080702

热能工程

学术学位

080703

动力机械及工程

学术学位

080704

流体机械及工程

学术学位

080705

制冷及低温工程

学术学位

080706

化工过程机械

专业学位

085206

动力工程

二、调剂的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达到国家A类地区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三、调剂时间及工作流程
1.考生于3月20日起在国家规定调剂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平台填报调剂信息。
2.我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要及时点击“确认”同意参加复试。
3.我院将根据考生复试情况确定待录取考生,并短信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
4.考生确认后,即视为被我校录取。
四、调剂遴选原则
1.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在符合学校调剂政策的条件下优先进行校内调剂。
2.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我院将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五、调剂复试办法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以接收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的复试通知为准,复试要求和复试成绩测算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复试相关事宜,请参照《西安石油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调剂联系人:薛老师 联系电话: 029-88382603

西安石油大学机械学院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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